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

示範項目

§ 步驟1:核對醫囑後選擇身體約束措施,準備約束用具與約束空間。
§ 步驟2:執行約束─警衛、護理人員、病房助理員固定病人四肢於病床上。
§ 步驟3:檢查並移除病人身上危險物品。
§ 步驟4:用約束帶以雙套結套住病人四肢,約束帶與肢體間留一指空隙,調整後打平結,再將四肢以平結固定於病床二側。
§ 步驟5:兩個護理人員站於病人兩側執行胸部約束,以平結固定於床架上。
§ 步驟6:了解病人需要,給予支持、協助及陪伴,依病人需求提供飲水、進食、如廁等。
§ 步驟7:每15分鐘觀察病人姿勢、情緒狀況、是否自解約束之情形,並記錄於「特別護理紀錄單」上。
§ 步驟8:每30分鐘觀察肢體末端血循一次,若有發紫現象需調整約束。
§ 步驟9:超過2小時需更換約束姿勢。 § 步驟10:評估病人被約束原因消失與否。
§ 步驟11:解除約束並記錄病人被約束起訖時間、原因、約束方法、提供之護理活動、處置結果及病人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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